1、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YDCG—H2013072
1、项目实施地点:颍东区口孜、插花、袁寨、正午、乌江、枣庄、冉庙等七个乡镇。
2、建设规模:新建153个监控点位,全部采用1080p高清网络摄像机,具体分布见招标文件。
3、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90日历天,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必须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否则,中标方要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延期半月支付工程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一月加倍支付,以此类推)。
4、招标范围:所有新建监控点位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合同期限内的日常维护等内容。
5、合同形式:系统建设所需软硬设备(包括系统平台)经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完全响应需求,项目完工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月按监控点数支付供应商费用。
6、合同期限:自中标人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交付使用起5年。
7、标包划分:1个标包。
注、项目说明
投标人采取全部购买服务的方式,系统资产所有权属中标人所有,系统建设所需软硬设备(包括系统平台)经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应完全响应建设需求,建设完工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项目总额的20%分年度支付费用,5年后视频系统产权属政府所有。
2、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本地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果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光纤等有线网络运营资质的电信运营商或安防运营商。
(7)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一级安防资质;
(8)电信运营商有自己的光纤通信网络;
(9)本项目仅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开标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除外)、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公司资质证书等相关年检合格证书的原件参加投标。
3、标书售价: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到我中心购买,本招标文件每套 200 元。
4、标书出售时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从 2013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5日止(公休日除外),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售后不退。
5、保证金:开标现场提供30万元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现金缴存等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时间:兹定于2013年11月1日上午9:00,在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阜阳市颍东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李勇、张志强
电 话:13955801680、13966820365
(2)代理人: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区财政局2楼
联系人:杨伟
电 话:0558-2317510
8、银行汇票信息:
银行户名: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阜阳市工行颍东支行
账 号:1311 0365 2902 6402 356
(用途请注明XXX项目保证金)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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