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PXZC-A-2013673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一标段:多媒体设备 (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参数)
二标段:多媒体设备 (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参数)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含人民币500万元),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税务登记证、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 投标单位须提供AAA资信等级证书;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的工作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一号楼6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⑥投影机、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组合式推拉绿板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单位须提供AAA资信等级证书;
⑧2011年以来同类项目单份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上的有效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并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女士
垂询电话:0375-2206385
联系地址: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1号楼601室
8.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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