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3】34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百万高清红外枪机 |
114台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 |
2 |
百万高清红外球机 |
3台 | |||
3 |
防雷器 |
117个 | |||
4 |
支架 |
114个 | |||
5 |
电源 |
114个 | |||
6 |
网络NVR |
8台 | |||
7 |
硬盘 |
64块 | |||
8 |
8口交换机 |
8台 | |||
9 |
防雨箱 |
114个 | |||
10 |
液晶拼接 |
6台 | |||
11 |
液晶监视器 |
12台 | |||
12 |
网络视频解码服务器 |
3台 | |||
13 |
视频分配器 |
1台 | |||
14 |
硬盘录像机 |
1台 | |||
15 |
交换机 |
1台 | |||
16 |
网络综合管理服务器 |
1台 | |||
17 |
网络监控客户端 |
2台 | |||
18 |
LED字幕屏 |
1套 | |||
19 |
操作台 |
1组 | |||
20 |
电视墙 |
1个 | |||
21 |
网线 |
25箱 | |||
22 |
电源线 |
3800米 | |||
23 |
4芯光纤 |
9000米 | |||
24 |
8芯光纤 |
40000米 | |||
25 |
24芯光纤 |
8000米 | |||
26 |
光纤接续盒 |
12个 | |||
27 |
8口终端盒 |
30个 | |||
28 |
24口终端盒 |
2个 | |||
29 |
跳线 |
90条 | |||
30 |
尾纤 |
180条 | |||
31 |
法兰 |
60个 | |||
32 |
熔纤 |
260点 | |||
33 |
光纤收发器 |
35对 | |||
34 |
拼接屏辅材 |
1批 | |||
35 |
辅材 |
1批 |
3.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叁级(含三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4)网络综合管理服务器、网络NVR、液晶拼接屏、百万高清红外枪机、百万高清红外球机为统一品牌同时有厂家提供所有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及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5)网络综合管理服务器管理软件必须满足(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软件测试报告)测试依据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投标必须附带厂家检测报告)
(6)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00时。(报名时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叁级(含三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一套,原件报名时必查。)
4.2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4.3联系电话:0396-2811209。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每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收据(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必须转入集中采购机构在同级财政支付局设立的账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乐南支行
帐号:259804816204
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5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5日9时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939600526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28131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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