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获嘉县治安监控系统一期扩容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3]91号
三、项目内容:130万红外高清球机,20台;130万红外高清摄摄像机,15台;球机支架,20台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资质;
7、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8、具有新乡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出具的该投标人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城市报警及图像监控服务体系”平台的证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2日—2013年10月17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南干道东段路北)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3-4562909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招标单位:中共获嘉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73-4592457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3-4562903
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新乡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出具的该投标人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城市报警及图像监控服务体系”平台的证明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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