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301A12N4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纪委潘州公园湖心凉亭楼顶LED全彩显示屏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01日下午15: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01日下午15:00~15: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01日下午15: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评标室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小姐、陈小姐
电话:0668-2281391、2281391
传真:0668-2990590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邮编:525000
采购人联系人:卢先生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 64835775649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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