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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用装备招标
2013/10/14 14:08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警用装备招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307250113)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10891-GT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货物名称.数量

  1.手持集群对讲机.220套

  2.反光锥筒.9000个

  3.反光背心.400件

  4.礼仪手套.700付

  5.单警方位灯.310个

  6.行车记录仪.80台

  7.强光手电筒.310支

  8.警用水壶.310个

  9.交通事故勘察箱.12个

  10.单色温度湿度LED显示屏.3块

  11.DNA样本采集箱.1个

  12.审讯椅.1张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颖 电话:0771-2023927 传真:0771-2023750。

  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0101012090615711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1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1日上午9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财政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国泰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黎杰;

  联系电话:0771-289221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健;

  联系电话:0771-2023537;

  传真:0771-202367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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