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010-64887607
2、招标编号:XHTC-GC-2013-424
工程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工程计划工期:35个日历天
3、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室内消火栓及音乐厅安防监控系统清单所示全部内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3.37万元。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8)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9)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9:30—11:30|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邮编:100055
E-mail:govbid@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717
联系人:赵静淑(分机31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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