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控制价格为24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提供(含运输和保险)、调试、产品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内容包括:红外热成像仪20具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国内多个最终用户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仅限于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2013年9月18日起至2013年10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张云良、王艳秋
电 话:010-88354433转751/362
传 真:010-88356019
邮 箱:zhangyunliang@china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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