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智能化系统招标
2013/9/29 11:08: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智能化系统招标 浏览量: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444。
2.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系统:
(1) 综合布线系统
审判大楼内网、外网、政务外网、语音、电视布线。其中内网共755个信息点、外网共442个信息点、政务外网共161个信息点,语音点458个,电视点57个。
(2) 计算机网络系统
根据法院业务的要求,建立三套(外网、内网、政务外网)物理隔离的网络,每套网络进行分区、分层和分级管理。
(3) 安防系统
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巡更子系统,并通过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将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子系统进行集成,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即安防系统。
(4) 智能一卡通系统
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统(含门禁、闸机)、消费及考勤子系统、停车场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采用一张卡片,实现门禁管理、通道管理、停车场管理和消费管理功能。
(5) 背景音乐与公共广播系统
审判楼的地下层、1F-7F的广播建设覆盖范围是每层楼的公共走道、大堂等区域,实现室内背景音乐、室内信息广播、紧急广播等功能。
(6) 视频会议及扩声系统
建设审判楼的各功能室,根据其功能需求,设置不同的视听设备,满足不同功能需求。包括二层大法庭1间,二层中型审判庭1间,三、四、五层小会议室各1间,五层视频会议室1间,六层党委会议室、小会议室、贵宾接待室共3间,六层32人院委会议室1间,七层149人多功能会议室,共1间。
(7) 信息发布、查询及排队叫号系统
包括电子公告、信息查询和排队叫号系统。电子公告系统采用双基色LED和80英寸液晶显示屏实现电子信息显示;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面向广大市民,可以直观地获得所需信息,排队叫号系统用于法院办事大厅,以保证良好的办事秩序。
(8) 高清(1080P)数字化庭审系统
包括5个标准法庭、8个简易法庭的建设,全部采用高清(1080p)摄像头,利用法院专网进行基于IE的庭审资源管理平台功能调用,可通过网络点播、直播让庭外专用网络用户也能观看相关证据信息,证据信息包括电子证物、实物、视音频资料等。
(9) 智能化机房系统
数据机房位于大厦四层(UPS间和电池间位于一层),包括装修、配电及照明、UPS、防雷、空调、KVM、动环监控等部分。
(10) 运维管理系统
为了方便日后各个管理控制系统的维护,针对单个网络中相关的的管理控制系统集成到同一个管理入口。通过统一的管理控制界面,可实现跳转到相关的子系统控制平台。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原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原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或备案证明,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购买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9月27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
(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 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1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勘查现场。现场勘查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 上午9:00至12:00;
地址:从化市青云路70号;
联系人:庄嘉 ;
联系电话:020-87935773。
12.本项目采购人: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庄嘉 ;
联系电话:020-87935773;
传真:020-87935773;
联系地址:从化市青云路70号;邮编:510900。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
联系电话:388255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邮编:510635;
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联系人:容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