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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院安防系统改造招标

2013/9/25 11:33:00   中国政府网     关键字:安防系统招标  浏览量:

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伪满皇宫博物院安防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JZCG2013-39

  2.招标工程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安防系统改造工程

  3.计划工期: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

  4、质量标准:合格。

  二、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内容:伪满皇宫博物院安防系统改造工程,包括博物院核心区监控室改造、九一八馆监控室改造、博物院周边安全防范系统、轻轨售标室监控系统、游客中心监控系统、停车场监控系统及原有部分老化设备、线路的更换、软硬件升级工程。

  2.建设地点:伪满皇宫博物院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壹级资信等级证书,并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至少有两名以上(含两名)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应具有国家安防标准培训合格证书或吉林省文物博物馆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外省施工企业应在长春市设有子公司,并办理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7. 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2010-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主要施工简历(2010年-2012年);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技术人员的国家安防标准培训合格证书或吉林省文物博物馆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证书。

  四、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 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2会议室。

  七、采购人:伪满皇宫博物院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4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帐户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帐号:777052010900002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