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警用装备招标
2013/9/11 11:23: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警用装备招标 浏览量:
一、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联系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951-5688910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爽
传真: 0951-5606225
联系电话:0951-5606215
电子邮箱: ztsjzb@126.com
报名材料费及投标保证金请交至:
账户名: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文化中街支行
账 号:106016274756
三、招标文件编号:ZTSJ-NZC/A13118
委托编号:2013NCZ091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警报器 |
额定工作电压:DC12V;工作电压范围:DC10.5V-14.5V;静态电流:<70mA;待机电流:<5mA;额定输出功率:300W;输出阻抗:11Ω |
套 |
65 |
2 |
★警灯 |
额定电压:DC12V;工作电压:DC10.5V-14.5V;工作电流:25A;控制程序:外接2路控制,内置6路控制;警灯功率:整体功率324W,单颗最大功率可达到3W |
套 |
65 |
3 |
★便携电声警报 |
整体结构采用气撑型,配备锂电供电、单兵背负、200W/150W/100W可选式电声警报器,运输方便。产品主要有背负箱体、锂电池、电声警报器、手持控制器、可升降扬声器5部分组成。 |
套 |
4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警用设备)
2、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销售生产警用资质证明
7、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警灯、警报器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
8、投标单位须提供警灯、警报器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
9、投标单位须提供带“★”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时提供)
10、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文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及[下午14:30-18:00] 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领
取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
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给
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领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
领取人:赵爽
联系电话:0951-5606215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8:30时整
九、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8:30时整
十、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宁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