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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仓库集中监控系统招标

2013/8/14 11:03: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系统招标  浏览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仓库集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仓库集中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8月12日起至2013年8月16日止,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1室(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标准: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投标人为广东省以外单位则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一级资质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提供资质证书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需提供本系统主要设备(网络交换机、UPS主机等设备)生产厂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及产品彩页。

  ⑤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

  ⑥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⑧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答疑事宜: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此时间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6、所有投标书应于2013年9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36室。

  7、定于2013年9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招标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李盼、唐哲

  电话:(0755)83508615或(0755)83500874

  传真:(0755)82157995

  电子信箱:ai.panda@163.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号: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