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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2013/8/9 10:32: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道路卡口,监控系统招标  浏览量: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拟在宿迁市“3.20”道路监控网工程基础上,建设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非机动车道监控系统、高速公路卡口监控系统、升级城市原有标清监控系统、国省道“平安长廊”监控系统、高空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 “3.20”道路监控网布点覆盖及平台功能,促进我市监控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总预算1455万元。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宿迁市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前端系统设备)进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前端系统设备)

  (二)采购编号:SGZD[2013]6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拟在宿迁市“3.20”道路监控网工程基础上,建设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非机动车道监控系统、高速公路卡口监控系统、升级城市原有标清监控系统、国省道“平安长廊”监控系统、高空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 “3.20”道路监控网布点覆盖及平台功能,促进我市监控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总预算1455万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江苏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供应商之一(依据苏公厅[2010]650号文件)。

  2)投标人须拥有公安部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共计4份(分别依据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检测)。

  3)投标人须提供高清摄像机(枪机和球机)依据GB/T28181-2011检测合格证书及原厂产品授权书及原厂三年质保承诺书。

  (三)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四)投标人必须是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采购网员,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服务指南”栏目中查询,联系电话:0527-84396015。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3年08月09日08时30分至2013年08月15日18时00分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宿迁市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中办事流程”栏目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投标报名须知。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等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可从以上网站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电子投标文件接收:201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前

  (二)纸质投标文件接收:2013年08月29日08时30分 至2013年08月27日09时00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11楼,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王模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不论何种原因,电子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或确认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08月29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11楼,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模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便民方舟”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军成

  联系电话:15162915600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