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LED电子屏及电子监控系统招标
2013/7/31 10:26: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LED电子屏,电子监控系统招标 浏览量:
一、项目编号:GZHCG2013-14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01 |
LED 电子显示屏 |
1套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02 |
电子监控系统 |
1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的资格:
01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且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从事LED生产、安装、销售或相关业务工作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经销商;
3.电子屏须提供2011年以来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02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且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经销商;并提供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品牌授权书。
2.投标人所投设备要符合GB/T28181-2011标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证明资料;
4.投标方必须在张掖市完成3项或3项以上中大型智能安防工程(监控点数在50个以上),并提供招标合同、中标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的,将不予售标。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请于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张掖市甘州区民主西街60号甘州区财政局222房间购买获得,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包(纸质文件不寄售),电子版280元/包,纸质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0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张掖市甘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甘州区财政局222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及地点:预定为2013年8月20日上午09:10(北京时间),地点:张掖市甘州区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张掖市甘州区民主西街60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甘州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成元
电话:15390688939
集中采购机构:张掖市甘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民主西街60号
邮编:734000
联系人:蔡芝琳
电话:0936-8224482
传真:0936-8212010
甘州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