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晋宁县公安局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招标

2013/7/24 10:36:00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高清监控,智能交通系统  浏览量:

晋宁县公安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晋宁县公安局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晋宁县公安局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晋宁县公安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晋宁县公安局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晋宁县公安局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诚邀省内外具备一定资质及符合条件的公司踊跃报名,前来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宁县公安局平安城市高清监控及智能交通系统租赁项目。

  2.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3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2.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承建商(中标人)投资建设,晋宁县公安局租用,租期为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

  (3)具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获得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及以上资信证明;公司成立年限在五年以上;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三年完税证明;

  (5)近三年内具有公安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相关的实施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售后服务必须满足《晋宁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实施细则》的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技术支持证明,所用主要产品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推荐“平安城市建设优秀安防企业”证明。

  (9)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按中标总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0)省外入滇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设计及施工)原件,并在昆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层CD座,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是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宁县公安局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文吉、李男

  联系电话:1388833159813888450985

  67802817678921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层CD座

  联系人:余卉

  联系电话:18987060618

  传真:0871-65317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