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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广播电视台LED全彩户外大屏幕系统招标

2013/7/18 10:54: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大屏幕系统招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慈溪市广播电视台就慈溪市广播电视台LED全彩户外大屏幕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CXGD-2013-7-3

  二、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

  本次LED全彩户外大屏幕将设立在各镇(街道)人流密集处,面积在20—40平方米左右,但不仅限于该面积范围内,将根据实地环境确定最终大小,采用P10像素间距,并且每个屏幕设立一个视频摄像头,实时联网监控播放情况。本次招标确定屏幕系统的每平方米单价,之后每块屏幕的总价将按照该单价乘以屏幕实际平方数确定,该总价包括了保证屏幕系统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安装及运维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出其它任何费用。本次招标成功结束后,第一批首先试点9个乡镇的共9个大屏幕,试点完成后进行综合验收,若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实施,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预计全市大屏幕超过20块。全市设置播控中心,负责所有大屏幕的统一调度,全网联动,所有屏幕既可播放统一内容,又可播放独立内容,并支持紧急事件、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不包括光纤网络部分。

  本次采购内容的主要设备、服务及配件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以20平方米面积的LED全彩户外屏幕建设为参考

P10全彩户外LED大屏幕(1R1G1B)

20

平方米

预计超过20套

基础、钢构、装饰

1

控制、监控和显示系统(包括电脑及正版软件)

1

配电柜及线缆

1

防雷系统

1

降温、散热系统

1

图纸设计、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维护

1

监控摄像头

1

2

播控系统(包括电脑和正版软件)

1

 

3

摄像头监控管理系统(包括电脑和正版软件)

1

 

4

5年质保期及免费维护

 

 

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系统

5

其它需涉及的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7月30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7月16日2013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慈溪市广播电视台十四楼1411办公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06日09时30分

  七、投标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3年08月06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采购机构:慈溪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程翊

  联系电话:6302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