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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2013/6/19 10:48: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设备招标  浏览量: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对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XMWS2013-Q005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共2个合同包,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4、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第一合同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000元,第二合同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于即日起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该项费用。或于上述时限内的工作时间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电子版或纸质版),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遗失或延误,招标代理单位概不负责。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地点: 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开标。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口头提出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接收(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会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采购项目监督部门: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14、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人:骆晓帆

  联系电话:0595-22566816

  15、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38619、22738609

  传真:0595-22738609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0595-22738619 陈小姐

  电子信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5001010400243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