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号
联系方式:0535-6615805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290535-6593079(传真)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YYTGK2013-098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刑侦器材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文检仪、勘查灯、勘查灯光源、宽幅足迹灯、手持13波段光源的授权书;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投标人所投足迹采集系统V1.0、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客户端V2.0产品必须列入公安部生产企业名录。 |
2 |
治安防护装备采购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快穿防暴服出具的授权书;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投标人所投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快穿防暴服产品必须列入公安部生产企业名录。5.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快穿防暴服、催泪喷射器、手铐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2年或2013年的检测报告。 |
招标内容:警用装备采购,共分为2个包。第1包:刑侦器材采购,第2包:治安防护装备采购。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25日每个工作日8时-17时30分
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5日下午14:30时
八、开标时间:2013年6月5日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西南河路182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张大奇
招标代理机构:张颖、孙立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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