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标人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1294161
2、招标编号:XHTC-GC-2012-157
工程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行政办公楼大厅装修、门禁系统及学校接待室装修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本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7月10日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行政楼大厅装修改造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6.53万元。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申请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本工程施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 300 元/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5月23日前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6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3年6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贵宾室
11、递交招标文件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zp@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717
联系人:张鹏(分机319) 赵静淑(分机31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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