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3】48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需求)
注: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将招标货物分包。投标人可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投标人所投计算机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第十三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开标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5 其他特定条件:
3.5.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产品(音响设备除外)。
3.5.2.投标人所投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等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该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资格预审结果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
3.5.3投标人2013年3月份的企业完税证明;
3.5.4投标人所投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等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5投标人所投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组合式推拉绿板、多功能讲桌、中控装置等产品生产企业的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5.6交互式电子白板软件著作权证书;
3.5.7短焦投影机、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等产品3C认证证书;
3.5.8投标人所投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台式计算机等产品均需提供相应型号的标有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若提供的宣传彩页上的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中的不同,则需提供相应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调整该型号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0年以来相同或同类的政府采购项目(2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有效收款凭证。
5、样品:①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提供样品;②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需于合同签订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所供货物完全一致的样品1套(所有产品,数量均为1),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按采购人需要安装、调试至可正常使用)。如发现样品与投标文件要求不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一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该样品也将被封存(不再退回),作为验收依据。
6、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其中一个包段,也可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包段中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排名均为第一名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投标报价优惠幅度最高的包段;若优惠幅度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控制价最大的包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2〕227号)精神,凡使用本省制造的投影机产品投标的投标人,在评标时对该投标人所投包段中的投影机产品报价给予1%的优惠;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写明所有投标产品的具体品牌、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
10.售后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 ,下午3:00时至4:00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 联系电话:0396-2609258。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每包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 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
行 号:313511001019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3年5月30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5月30日1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69261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