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防爆安检和防护防爆设备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项目金额: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叁佰陆拾万零叁仟陆佰叁拾玖元整
(RMB3603639.00元)
项目内容:东城分局防爆安检和防护防爆设备采购主要包括捕犬器、防暴盾牌、防暴盔甲服、防暴头盔、防弹防刺服、防毒面具、辐射测量仪、X光机、排爆服、排爆罐、排爆机械臂、排爆绳钩组、频率干扰仪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 址:大兴胡同45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成志凯 赵艳春
电 话:67117194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部分产品需提供检验报告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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