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3]100号
二、项目名称:勉县108国道电子监控卡口系统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安防资质一级。
5、《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6、非陕西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境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7、投标人必须提供勉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非本地投标人如持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到勉县检察机关确认(电话:0916-2926267)。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需携带的证件:
1、公司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无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安防资质一级资质证书原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
8、出具售后服务证明。
9、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除提供原件外,同时提供一份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2013年5月13日-27日(节假日除外)在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00
六、开标地点:勉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892608888
联系人:佘亚丽
联系电话:0916-86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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