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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点建设采购招标

2013/4/8 10:47: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视频监控点,招标  浏览量: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平安汕头新增500个视频监控点建设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3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平安汕头新增500个视频监控点建设租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6,800,000.0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视频监控点建设租赁项目。(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

  3.具备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必须具备与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

  4.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且在项目实施地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自有传输网络资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省级(或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必须具备与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项目实施地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自有传输网络资源(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7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4月27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7日起至2013年4月21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21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4月7日起至4月1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4-88964357

  传真:0754-88964357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