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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招标
2013/3/13 11:2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浏览量: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项目;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AD-2013政-010BD;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13日---2013年3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满城县增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AD-2013政-010BD

  采购人名称:满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中山路7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康冲 联系电话:0312-70712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1616号九州商务中心5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斐 0312-308531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范围:A包:4个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B包:4个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C包:3个路口增建或改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采购用途:完成满城县天网覆盖工程,满足交通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杆件及基础施工在30天内完成,设备在60天内完工。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最新公安部标准的产品(闯红灯卡口系统)检验报告;

  3、投标单位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报名需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验报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13日---2013年3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满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09:30时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09:30时

  开标、评标地点:满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斐

  联系方式:0312-3085316

  传真电话:0312-308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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