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2-9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货物内容: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设备一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1,646,4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
2.1外地供应商在海南省内必须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维修点(只接受投标人自有机构);
2.2监控设备(红外防水一体化摄像机、避雷器2合1、光纤发收器发射机、光纤发收器接收机、2路网络视频服务器、IPSAN网络磁盘存储阵列主机、综合监控管理平台软件、客户端管理软件、流媒体软件、4路网络视频解码器、4路网络视频编码器)必须获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非制造厂商适用);以上货物须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2.3报警设备(泄漏电缆入侵探测器、网络型总线制报警主机、中文数字键盘、报警管理软件)必须获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非制造厂商适用);以上货物须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2.4投标人须具有安防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汇150元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列明,连同付款单据、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至0898-68723984,(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经核查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传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5、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6、没有在本中心进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以收款凭证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7、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上发布。
采购单位:海口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海口市第二办公区A区2号楼一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065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电 话:(0898)6872281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萌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七、注意事项
根据《海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参加海口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必须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查询条件及程序详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部门(海口地区相关联系方式:海口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0898-68530895&68531286;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8664542;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6828098;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5785817;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预防科 0898-65322662)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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