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12]政招字第A-062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的
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 33 万元)。
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19 万元)。
合同包3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玖仟元整(¥: 75.9 万元)。
合同包4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壹佰玖拾陆元整(¥: 29.4196 万元)。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1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
五、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 2 月 19 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13年 2 月 1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7850812
联系人:小陈
电子邮件:873489882@QQ.com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 |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1 |
异物检查仪 |
1台 |
详见第三章 |
用户指定地点 |
2013年6月之前交货、安装、 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
2 |
异物检查仪 |
1台 | ||||
2 |
1 |
防撞桩 |
6个 | |||
2 |
路障机 |
2个 | ||||
3 |
1 |
安检门 |
33台 | |||
4 |
1 |
高压电网设备 |
1套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和供应、技术资料费、包装、到采购方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预埋、调试、最终验收前的保管、检验、技术服务费用、培训考察费、电线路铺设、现场勘察费、土建配合费等费用。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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