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蓬莱市公安局道路治安监控系统二期采购招标
2013/1/29 11:3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系统    浏览量:
采购人名称:蓬莱市公安局;项目名称:道路治安监控系统二期采购;项目编号:QX1339001;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方式购买。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出不退。

  一、采购人名称:蓬莱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蓬莱市钟楼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535-5609555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5号

  联系电话:0535-6660770

  邮箱:ytqx0970@163.com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道路治安监控系统二期采购

  项目编号:QX1339001

  五、采购内容:道路治安监控系统二期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指标

  道路治安监控系.统二期采购一宗.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防范壹级、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3.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球机、DSP电警抓拍主机)生产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

  4. 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

  5. 高清卡口系统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

  6. 抓拍设备、补光灯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 16796-2009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

  7. 球机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8.外地投标人(注册地为烟台市以外)须具有烟台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2号东首5楼25号

  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方式购买。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出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蓬莱市八仙居宾馆三号楼会议室(蓬莱市海滨路3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任恒

  代理机构:吕少妍

  十、账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烟台市东郊支行

  帐 号:239007280518

  十一、其他: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外地投标人(注册地为烟台市以外)还须提供烟台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备案证明的原件。

  2013年1月28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