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贞丰县公安局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301)-16号 贵州桦利招标公司HLCG12-0441
3、项目名称:贞丰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注册资金3000万元,并由投标人所在地的银行出具其当月银行存款证明;
4.3 自有资金能够满足项目所需资金的需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出具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4 须具有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证明或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资质(必须出具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4.5 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6 具有贞丰县网络运营商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提供的公安视频监控专网骨干通信链路保障服务承诺书;
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参与黔西南州城市报警监控系统设计、咨询的单位及其同一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分公司既不准投标又不能参与其它供应商联合投标)
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证明或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资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报名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原件核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壹份(加盖法人印章)。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1月29日 10时30分
7、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8、招标文件发售价格:陆佰元整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10、开标时间:2013年02月19日 09时30分
11、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项目联系人:田兴植 胡作舟
联系电话:15285128894 0859—3120731
传真:0859—3120731
13、开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15、账号:2881010001201100053646
机构名称: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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