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
1、采购编号:周采中[2012]573号
2、项目名称:周口市文化局数字高清摄像机、流动演出灯光
二、项目内容:
一标段:数字高清摄像机等设备。
二标段:流动演出灯光。
三、项目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河南设有服务机构并由保修资格的机构出具服务承诺书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 以上;
2、具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甲级)证书;
4、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灯光资质证”和项目经理音响资质证;
5,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
所带复印件须注明时间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报名时间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2月6日上班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周口市太昊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909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3年2月25日下午3:00。
5、开标地点:周口市太昊路266号市财政局1309房间。
项目负责人:潘先生
电话:0394—8319709
发售标书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94-8319591
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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