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武冈市道路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XYTC-邵2013-01-18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1、对原有7个路口的电子警察进行改造;
2、新设2个路口的电子警察;
3、新设40个点的电视监控;
4、新设3处电子卡口;
5、建设1个县市级规模的指挥监控中心。
总预算金额400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均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同类项目业绩及专业的维护人员,
(2)须是湖南省内注册的企业或湖南省内设有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省外企业,具备能在24小时内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具有2011年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和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2、独立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监控系统前端设备(含运行软件)所用的摄像机、测速仪及前端服务器若非投标人生产开发的,须提供生产开发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书面授权。
3、符合上款一项条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可以和一个能生产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监控系统前端设备(摄相机、测速仪、前端服务器及运行软件)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时应提交联合协议,明确组成联合体各企业的工作和义务,必须确定其中一个企业对系统质保及维护负责,并指定投标牵头人。
4、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售价:
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在2013年1月22日至2013年2月20日中午12:00时前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宝庆西路153号邵阳市二设计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法人需出具法人证明材料)及授权经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2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2月2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在武冈市质量监督管理站三楼会议室进行。
九、付款方式:
1、10%的价款作为质保金,承建方履行了质保义务,三年质保期满后7日内无息支付;
2、其余90%自财政审核结论作出之日起,第一年内支付60%,笫二年内支付20%,第三年内支付10%,并计算1.5%的月利息,不足整月的不计息。
3、建设方有权提前支付工程价款。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需勘查建设现场,招标人可以陪同并介绍情况,但不对勘查结论负责。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武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成先生廖先生0739-4251109(办)
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武冈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毛女士0739-4241657(办)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邵阳办公地址:邵阳市宝庆西路153号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739-2338632
采购文件以我公司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按以上要求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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