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和视频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15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视频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二标段:新安县供水水源地及水厂二氧化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5、供 货 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
3、一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安防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二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防资质证书(一标段)、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标段)、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388869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尚女士
联 系 电 话: 0371-86226101 13698862269
2013 年 1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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