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2]195号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表号:(2012)3263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LED显示屏)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
3. 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 月10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首先登录成都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购买标书”,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
2.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带上已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前往采购中心办理购买标书的相关事宜。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月30日上午9:00至 10: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30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
联系人:干雪松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910834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联系人:何晓军、任然
联系电话:028-86271454、028-867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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