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高速公路抓拍监控警示系统
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2-105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招标范围(一个标段):
本工程在河南省内高速公路主要道路建设10处4车道,14处2车道共17套高清视频监控卡口系统,要实现嫌疑车辆布控,“黑名单”比对报警、车辆行驶轨迹查询、监测数据存储、流量分析统计、大小车区分测速、大车占道(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视频监控等功能;对所有经过卡口的机动车进行全景视频录像监控,新建卡口系统只增加存储设备,不再另行建设分控中心。新建卡口系统图片数据应接入已建分控中心服务器软件平台及总控制中心服务器,实现后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并确保与现有卡口点位实现区间测速功能;在京港澳、连霍高速省界及京港澳、连霍高速主要路段采购安装12套LED大屏幕(警示系统)实现“违法车辆”、“黑名单”比对违法信息显示、通过声光报警功能提示民警拦截功能,所需的设备、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及系统有关的数据传输;在京港澳高速和连霍高速4个省界站、郑州周边3个主要收费站建设7套监控系统,接入省高速总队监控中心和存储设备通过监控中心实现来自前端的视频流进行实时显示、存储和回放,并提供系统管理功能,完成视频监视信号的数字采集、影像压缩、监控数据处理、图像的显示和记录等功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需具有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及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高清卡口系统、网络球型摄像机和视频解码设备、中心平台管理软件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且为同一品牌;
4、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区间测速系统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959-2011)和《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检测报告中必须体现雷达检测车辆、高清摄像机采集图像);
5、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区间测速软件测试报告;
6、具有国家版权局出具的卡口雷达触发软件和数字高清汽车牌照识别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7、开标时需提供高清卡口抓拍单元一套,高清智能卡口终端服务器一台;高清球型网络摄像机一台;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软件一套(光盘形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103室);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安防资质、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371-60850011
招标代理: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371-63828078
传真:0371-63828078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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