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昌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西市政采招[2012] 61号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警用器材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是四川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四川省内没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加盟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产品中“紫外照相观察系统”及“防弹头盔”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产品中“防弹头盔”必须是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休系认证,必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9、投标产品中“紫外照相观察系统”必须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截止日期:2013-01-21 09:30:00
开标地点:西昌市政府采购办招投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834-217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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