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新乡市平原新区技防电子监控系统工程招标

2012/11/28 10:55: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电子监控系统  浏览量: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新乡市平原新区技防电子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PY-2012-064 )

  二、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平安城市综合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道路监控摄像机及传输设备、高清卡口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及治安卡口系统后台数据管理中心,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一标段(施工)资质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

  6.2投标人同时应具有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或建筑智能化一级资质的,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件;(以上证件人员需注册在本公司)。

  6.3外省企业需要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

  7、二标段(监理)资质要求:

  7.1具备信息产业主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7.2外省企业需要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

  7.3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且年检合格。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名称(项目总监)、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11 月 28 日---2012年 12 月 4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115号)一楼交易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联系电话:15713738261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人民币800元/份; 二标段:人民币500元/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 12 月 20 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市民中心(人民路与新二街交汇处)四楼第 6 开标室。

  十、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新苑电脑城A区18号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373199

  新乡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373-7373699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媒体网上进行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