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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级数据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招标

2012/11/19 11:30: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  浏览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级数据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深化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1115HG295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级数据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深化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内容:省级数据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深化改造设备及相关服务

  2、数量:一项,包括深化改造的装修工程,配电及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空调及新风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会议系统等。具体数量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3、简要技术要求:广东省环保厅省级数据中心机房及监控中心一期改造项目已对中心机房、监控室、监控中心及其他辅助间进行了装修、UPS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安保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进行了初步改造。为了更好发挥省级数据中心机房及监控中心的作用,充分展现省级数据中心机房及监控中心的效果,本次改造主要是在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数据中心机房安全优化、机房扩展、监控中心会议、灯光系统建设深化改造以及机房通道区域改造等,具体内容包括装修、配电及照明、精密空调、防雷接地、机房综合布线、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会议系统等。主要是考虑系统安全性能提升,效果优化、功能升级、完善等,建立更加完善的机房环境来服务于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保证其长期、安全、有效地运转,并达到便于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需对扩展机房及监控大厅进行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5、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仅专业工程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分包。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投标时需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7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2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12月7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02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5万元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6279 1615

  传真:020-8330 9916\11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大厅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3602000929200337661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