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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控招标

2012/11/7 7:07: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  浏览量: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12-056

  二、招标内容: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文件中的“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人脸识别系统、智能视频分析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2年11月2日起至2012年11月14日每天9: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自学巷14号1-1)。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1月22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6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1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文龙

  电 话:0411-66661682

  传 真:0411-66661683

  电子邮箱:dlzz@dl.cn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自学巷14号1-1

  开户银行及帐号: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513420000181020000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