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车载无人机监控系统招标
2012/11/6 11:12: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系统 浏览量: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委托,对车载无人机监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2-7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车载无人机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HKGP2012-77
3、采购预算:165.9万元
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一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汇150元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列明,连同付款单据、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至0898-68723984(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经核查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传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5、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供应商的公司名称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6、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号:4600100383605300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五、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文路169号
联系人:张乐一
电话:0898-315690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135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电话:0898-6872281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海丹
电话:0898-68723985
传真:0898-68723984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