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南方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方医科大学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1156HG232F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包组1:218万元;包组2: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组1:视频会议系统,以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为中心,设2个主会场,顺德校区设2个分会场;同时提供可连接其它视频会议系统的接口;往下覆盖5所直属附属医院,每所医院设2-3个分会场;共15个会场;同时,移动终端通过IP或PSTN加入会议。本项目视频会议室设备系统改造考虑按照一流标准来进行建设,根据各会议功能使用要求,以系统合理性、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和多功能为原则进行会议系统设备配置。
包组2:南方医科大学系统校本部为中心,覆盖顺德校区和六所直属附属医院的办公自动化系统(300个同时在线用户数,其中100个同时在线移动用户数;附带100个USB-KEY),以满足多校区公文收发、审批流转、信息发布、日程管理及公文查询统计的协同工作需求。
2、本项目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组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包组1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如不是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网络高清视频会议MCU、网络高清视频会议硬件终端、视频会议管理监控终端、智能LED液晶电视、录播系统、服务器、视频会议统一通讯平台)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包组2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如不是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器、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办公邮件系统软件)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29日起至2012年11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9日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组1:2万元;包组2:0.4万元。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20-62791616
传真:020-833099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邮编:510030
采购人联系人:黎小姐
传真:020-37636424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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