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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2012/10/25 11:32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视频监控系统    浏览量: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公安局委托,对连江路(三角市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连江路(三角市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261QY13B403

  3. 项目名称:连江路(三角市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视频监控系统

1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人民币12.2万元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6.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商(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示期: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0月30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8.3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3.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5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3.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4:30~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4日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3-3463408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04

  邮政编码:511515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15.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金沙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468 4501 0400 12668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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