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受汝阳县公安局委托,经有关单位批准,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汝阳县公安局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资质要求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需要)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2]019号
2、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监控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10月22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5楼)。
6、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下午2:30前。
7、谈判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5楼)。
8、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下午2:30。
9、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河南省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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