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电视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DYZCZ2012-392#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3日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220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道路电视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预算资金85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概括如下: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东营交通管理实际,为实时掌握道路交通信息,宏观调控交通流,建设道路电视监控系统190套,制高点监控5套,院内监控24套,图像管理平台1套,视频违法抓拍检录软件1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8902302
传真:0546-8902306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院内)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