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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防系统采购招标
2012/9/17 10:01   浙江政府采购      关键字:安防系统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NCG2012(GK)-01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1.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三级(含)及以上资质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5.7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的主要产品(见产品清单)三年质保承诺服务函(原件),在预成交公示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通报有关部门,并没收保证金。5.8本次项目应时间紧迫,供应商在投标前需确定设备的配置及工期,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由第二名预中标单位中标,如第二名预中标单位同样存在虚假材料的,重新组织采购。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10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县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2年10月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3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201000039238025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 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8-5093149

  传真:0578-50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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