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控系统项目
二、采购人:
新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三、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硬件)监测前端设备8套、中心监测机房多画面监测报警系统1套、高清记录取证设备1套、8路100M共享数据专网及3年运维。(系统)系统在中心配备1套多画面显示监测报警系统,完成8个县上传的共16套节目的多画面显示、监测、报警和录像等功能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业绩。
五、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报名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类似业绩。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4日-2012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115号)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373-302707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5日09:00时整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5日8:0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室
十、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监督部门:
十一、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十二、招标人:新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371-6397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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