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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招标
2012/9/7 11:1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Y2012-SB037-ZFCG03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改造项目

1.0

60.0

详见附件下载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注册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本次采购项目谢绝投标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8-9-11幢1-302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2年9月28日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

  交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19699901040013265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省级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注册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员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d)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授权代表详细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8-9-11幢1-302室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传真:0579-8246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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