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就公安交通技术监控二期扩容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2]044号(总第326号)
二、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类别 |
数量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备注 |
1 |
DSP卡口测速系统(雷达检测、双向4车道)5个路口设备 |
1批 |
签订合同后40日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配置祥单见标书 |
2 |
DSP高清卡口系统(视频检测、双向4车道)3个路口设备 |
1批 |
三、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3、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
四、报名时间及标书领取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缴纳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六、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9:00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注意事项:开标时必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河南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省公安厅技防办出具的进豫企业备案证明原件。
2、生产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
3、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4、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违法压黄线抓拍系统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5、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违法逆行抓拍系统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6、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且计量器具名称为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
7、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8、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3210050208428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郭要磊
联系电话/报名电话:0372-3721013、3723505
十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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