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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技防设备改造招标

2012/8/13 11:17:00   上海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技防设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即采购人)的委托,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本项目实施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完成登记手续的供应商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即采购人)的委托,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本项目实施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完成登记手续的供应商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QPZFCG2012-054

  项目名称:青浦区看守所、拘留所技防设备改造

  采购内容:

  包件号货物名称数量

  包件一青浦区看守所技防设备改造一套

  包件二青浦区拘留所技防设备改造一套

  1.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1谈判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1.2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合格的投标人除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所投核心设备(摄像机、镜头、硬盘录像机)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具有省级(直辖市)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2年8月1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21日00:00:00,登录“上海青浦”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使用CA证书进入“供应商CA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青浦区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四、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谈判时间定于2012年8月22日下午14::00分,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并将报价文件装入密封的信封内。

  五、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箱,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5

  联系电话:021-59727486

  传真电话:59738802

  联系人:张晔星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