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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金华第一中学电子显示屏采购招标

2012/7/27 11:35: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电子显示屏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委托,就电子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委托,就电子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2-SB383-ZFCG01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户外全彩LED

1

全彩植灯式、室外防水型、防护等级IP65、物理像素间距10mm

屏体净尺寸:5.44×3.2=17.41m2

2

户外单色LED

1

单色植灯式、室外防水型、防护等级IP65、物理像素间距10mm

屏体净尺寸:14.49×1.21=17.5m2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金华市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的服务网点

  (3)所提供的电子显示屏产品性能符合学校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4)属于代理商的须获得显示屏制造厂家项目授权

  (5)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15日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局新大楼三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7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

  (4)显示屏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制造商报名无须提供)

  (5)金华市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的服务网点证明(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营业执照)

  (6)拟投显示屏的产品说明彩页图册(全彩、单色各一)。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本次采购拒绝整体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