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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招标

2012/7/24 11:17: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视频监控  浏览量: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所需东莞市莞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服务能力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莞城分局所需东莞市莞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服务能力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招标编号:WZDG2012-0702FW。

  2、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采购。

  3、招标内容:东莞市莞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安防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企业需同时具有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及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13日(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共五个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银行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已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以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14日(北京时间,星期二)09: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14日09:30(北京时间,星期二),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标厅)。

  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述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注: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需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拒绝未提供书面通知的投标人的重新投标。

  招标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杰丽、曾真标

  联系电话:0769-88058801(标书售卖)、88058803(项目咨询)

  传真:0769-88058809

  电子邮箱:zhwzdf@126.com

  总部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层

  分部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

  邮编:52300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