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风险分析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招标
2012/7/4 10:59: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视频监控系统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风险分析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DF122006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风险分析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3、招标内容:视频监控中心建设
4、完工期:2012年8月31日前完成监控中心DLP大屏建设,2012年9月15日前完成全部
项目建设。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其中包含预留金15万元。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7月4日起至2012年7月10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09: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的货物,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含:DLP大屏幕、图像处理器、服务器)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③投标人具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认定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
④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⑤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⑥投标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26日09:30;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
15、踏勘现场时间地点:2012年7月11日10:30;踏勘地点于现场踏勘前另行通知。
16、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00
电话:0756-3863599、3863596
传真:0756-3863591
联系人:董斌、马林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2年7月4日